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288.15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1处延津县养老服务中心、1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1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合计27095.60㎡,其中延津县养老服务中心19715.58㎡,乡镇养老服务中心3566.68㎡,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813.33㎡。总建筑面积合计31469.06㎡,其中,延津县养老服务中心27200.00㎡、乡镇养老服务中心3550.00 ㎡,延津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19.06 ㎡。
5.2、招标范围:一标段:该项目采用 EPC(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其中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二标段:该项目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5.3、工程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市延津县境内。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
5.5、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5.6、质量要求:一标段:勘察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能按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标段: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730日历天;二标段:随EPC总承包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7、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1)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二标段:(1)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标段:(1)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3.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5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08:30至2025年10月16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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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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