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202.939700万元(采购包1:933.123900万元;采购包2:932.127900万元;采购包3:932.127900万元;采购包4:405.5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933.123900万元;采购包2:932.127900万元;采购包3:932.127900万元;采购包4:405.560000万元
采购需求:包1、2、3采购审判制服,分地区供货。包4采购法警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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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号 |
供货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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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法院、南京、苏州、常州、海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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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锡、镇江、南通、泰州、盐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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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扬州、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徐州铁路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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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省法院 |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7月30日前按照中标单价和实际需求的数量分批次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2、包3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是监狱企业; 2.投标人非监狱企业的,投标人将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35%分包给一家或多家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分包给监狱企业的,还须另外提供《同意分包承诺函》和《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并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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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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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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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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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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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须为纳入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入围企业中具有相关品种生产资格的企业或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 版)》及后续入围企业中具有核心产品(春秋常服)生产资格的企业。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