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龙江银行大庆华侨支行管沟及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1.2采购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龙江银行大庆华侨支行管沟及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预算:9.6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原有混凝土路面拆除、管沟盖板倒运、砌红砖墙及阀井、浇筑混凝土路面、井口恢复等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江银行大庆华侨支行。
2.3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0日前完工。
2.4质量标准:合格,并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合同约定及省、市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 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供应商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供应商公司成立至 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企相符,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书面承诺保证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实施的要求。
(6)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①供应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供应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13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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