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PCGD********FG386F项目名称: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914,********元采购需求:采购包1(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3,04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软件运维服务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1)1(项)详见采购文件3,04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同“标的提供时间”采购包2(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3,343,********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平台运营服务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2)1(项)详见采购文件3,34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同“标的提供时间”采购包3(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1,71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平台运营服务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3)1(项)详见采购文件1,718,********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同“标的提供时间”采购包4(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4)):采购包预算金额:1,811,********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平台运营服务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4)1(项)详见采购文件1,81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同“标的提供时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 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子包一接受合同分包(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除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外其他部分不允许分包)。本项目各子包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合同金额40%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分包合同金额的7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28%以上)。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须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投标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zfcg/content/post_********.html查阅。)(注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采购包2(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子包二接受合同分包(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除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外其他部分不允许分包)。本项目各子包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合同金额40%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分包合同金额的7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28%以上)。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须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投标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zfcg/content/post_********.html查阅。)(注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采购包3(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子包三接受合同分包(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除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外其他部分不允许分包)。本项目各子包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合同金额40%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分包合同金额的7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28%以上)。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须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投标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zfcg/content/post_********.html查阅。)(注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采购包4(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子包四接受合同分包(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除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外其他部分不允许分包)。本项目各子包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合同金额40%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分包合同金额的7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28%以上)。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须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投标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zfcg/content/post_********.html查阅。)(注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3(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4(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5年)项目(子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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