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5国脉文化重点产品及项目宣传推广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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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脉文化重点产品及项目宣传推广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日期:2025-10-10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询比内容

1.1项目概况:2025国脉文化重点产品及项目宣传推广服务项目(第二次),本项目预估金额47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针对2025年国脉文化重点产品及项目宣传推广服务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新媒体平台投放、媒体发稿服务、媒体专访、KOL/KOC 合作、活动执行方案、活动物料及制作等。计划通过网络平台主导传播矩阵,实现高曝光并获取权威媒体背书,强化品牌技术领导地位及行业地位。 

……

1.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服务项目

最高响应单价限价

(含税)

新媒体平台投放

抖音信息流

350元/千次曝光

小红书推广

10元/次曝光

微博推广

150元/百次曝光

微信生态投放

(朋友圈/视频号)

350元/百次曝光

微博平台KOL/KOC合作

报价因各方因素有所波动;若遇特定人选超出价格范围,需双方协调确认

素人账号(0 - 1万粉)

1000元/篇

尾部达人(1万 - 10万粉)

10000元/篇

腰部达人(10万 - 100万粉)

30000元/篇

肩部达人(100万 - 500万粉)

50000元/篇

头部达人(500万+粉)

85000元/篇

1000万+粉

300000元/篇

抖音平台KOL/KOC合作

报价因各方因素有所波动;若遇特定人选超出价格范围,需双方协调确认

尾部达人(1万 - 5万粉)

15000元/篇

腰部达人(5万 - 100万粉)

80000元/篇

头部达人(100万+粉)

150000元/篇

小红书平台KOL/KOC合作

报价因各方因素有所波动;若遇特定人选超出价格范围,需双方协调确认

素人账号(0 - 1万粉)

2000元/篇

尾部达人(1万 - 5万粉)

20000元/篇

腰部达人(5万 - 100万粉)

100000元/篇

头部达人(100万+粉)

200000元/篇

媒体发稿服务

报价因各方因素有所波动;若遇特定媒体超出价格范围,需双方协调确认

央媒党媒发稿

如:中新网、新华网、光明网、环球网、人民日报民生网等

8000元/篇

优质门户网站

如:新浪网、网易、搜狐、腾讯等

5000元/篇

综合类/垂类网站

如:中华网、凤凰网、东方网、中国通信网、财经网、科技金融网、中国经济网、同花顺、东方财富等

3000元/篇

媒体专访

报价因各方因素有所波动;若遇特定媒体超出价格范围,需双方协调确认

媒体专访领导

(视频/图文)

80000元/次

稿件撰写

品牌稿件优化

2500元/次

其他费用服务费

活动推广所需素材、版权购买、平台会员等费用

按实际发生总额计算收取X25%服务费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需依法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提供开通证明。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9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3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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