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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共充电网络惠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共充电网络惠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411702-04-01-163314,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同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融资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东北侧、兴业大道与洪河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东风办事处北边加油站、盘古山路与文化路文叉口西北侧等处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重卡充电站3座,部署 400N双枪直流充电桩 125 套,能够同时为 250 辆重卡提供充电服务;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点)10 处,部署 600KN一拖十二电动汽车充电设备14套、600K一拖十电动汽车充电设备12套,能够同时为288 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具体施工内容及规模以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2.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2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周期:1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

2.2.3质量要求:合格;

2.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工程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4.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2.3监理标段:

2.3.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2工期要求: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

2.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3.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响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市政行业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6财务要求:没有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后年度财务报告)。

3.1.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按无效标处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1.8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履行联合体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财务要求:没有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后年度财务报告)。

3.2.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按无效标处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2.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月10日8:00时至2025年10月15日17:30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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