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48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150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双柳长江大桥的“基于光栅阵列全域感知的悬索桥及接线桥群智能化监测新模式科研课题研究服务ZNHJCXKY-1标段”(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新洲区刘大房湾附近,与拟建的武汉都市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对接,路线向南跨越问津大道,走安仁湖东侧,过涨渡湖东侧,上跨在建的新港江北铁路,在挖沟村东侧跨越长江后进入鄂州市,向南跨七迹湖,止于华容区柴汤村附近。项目路线全长35.043km,其中长江大桥主桥长1.430km。主线拟设桥梁32座,其中特大桥9座,互通式立交7处。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项目总工期48个月,概算约159.78亿元,建安费约119.97亿元。
主桥为主跨1430m双塔单跨双铰钢箱梁悬索桥;主缆跨度布置为(430+1430+430)米,边主跨比0.301,矢跨比采用1/9。全桥共设两根主缆,主缆横向间距43.2m;加劲梁采用整体式钢箱梁,主梁全宽50.5m;主塔塔身高约212m,采用门式混凝土塔;北岸锚碇采用圆形地下连续墙基础重力锚,南岸锚碇采用天然开挖重力式锚碇。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基于光栅阵列全域感知的悬索桥及接线桥群智能化监测新模式研究课题科研工作,完成本标段全部关键技术内容的研究、试验或应用测试、知识产权申报与成果的汇总和结题等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本标段科研成果的应用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宜。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于传感光纤的索股多参量感知及主缆状态智能监测:内嵌式光纤传感网络“热-湿-力”协同感知机理;主缆多参量分布式监测数据时空对齐及跨物理场融合解析。(2)基于光栅阵列传感网的桥纹构建及结构状态智能监测:基于主梁连续响应场监测的桥纹特征谱系构建;往复荷载下主桥连续正交异性板劣化时空影响机制;主桥全域吊索力分布演化影响机制及状态诊断;接线桥群轻量化结构状态评价方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3项,发表科技论文3篇(招标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登记软件著作权1项,形成《基于光栅阵列全域感知的悬索桥及接线桥群智能化监测新模式》项目研究总结报告1份。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ZNHJCXKY-1标段。
服务期限:73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10月 。
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2.3 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服务期限”即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具体服务开始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10月10日至 2025 年 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