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站台门系统采购项目(设备)招标人为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地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厦门市财政投融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站台门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站台门系统采购项目(设备)(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工程概况: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南起于沙坡尾站,北至厦门火车站(不含),线路长8.5km,设站5座。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线路长度30.726km,设车站18座,其中换乘站5座,新建1段2场。
2.3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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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估算价(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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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站台门系统采购项目(设备) |
13500 |
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as.xm.gov.cn)公布。投标人的各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对应金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站台门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交货、仓储、安装、绝缘层材料供货及施工、测试、试验、验交、开通、试运行、初期运营、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BIM模型交付、专用工器具及测试仪器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修、保驾护航服务、竣工档案归档、资产移交、项目安全评估、质量保证期后十年维保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2.5.1交货期:投标人应满足本工程的工期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制造商授权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站台门系统核心部件(核心部件是指门机组件<含中央控制盘(PSC)、门控单元(DCU)、驱动机构、传动机构等>,下同)的制造商,或具有所投站台门系统核心部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系统集成商,核心部件的制造商和其授权的系统集成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投标人可按实际年限提交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5)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投标人所投站台门系统应经过国际/国内权威安全认证机构评估,安全完整性等级不低于SIL2(与信号系统的接口安全完整性等级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级安全评估要求)。资质,(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项目投入使用时间为准)作为总承包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1项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已通车运营(含初期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站台门系统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上述业绩的核心部件制造商须与所投设备的核心部件制造商一致;(2)投标人所投核心部件须在境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站台门系统工程中具有不少于5年(2020年1月1日之前)的已通车运营(含初期运营)业绩;(3)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5年以上境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站台门系统工程工作经验,担任过至少1项境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站台门系统工程项目负责人 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 9 时至2025年10月15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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