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内镜清洗工作站等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宜清集
(三)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人民币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企业自筹。
(四)项目内容:内镜清洗工作站一台,防静电桌布50米。
(五)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试运行。
二、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五、 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0月9日17时00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时30分。
(四)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bgfjt.com/)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七、异常情况处理
(一)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中坝A1-4-10地块上力、理想城5幢第12层1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1-8257588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0831-2331316
邮箱:gfjczx@qq.com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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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类型:货物发布时间:
2025-10-09 17:00:00
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内镜清洗工作站等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可投
开标/截标时间 5 天 16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2 23:59:59
磋商邀请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受(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内镜清洗工作站等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内镜清洗工作站等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宜清集采磋【2025】50号
(三)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人民币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企业自筹。
(四)项目内容:内镜清洗工作站一台,防静电桌布50米。
(五)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试运行。
二、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
三、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0月9日17时00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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