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站 品控平台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站 品控平台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西安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西安站环境质量监测传感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地点
1 气体传感器 / 台 32 西安车站、西安北站
2 声光传感器 / 台 8 西安车站、西安北站
3 卫生间信息屏 / 台 20 西安车站、西安北站
4 饮水机流量传感器 / 台 16 西安车站、西安北站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不存在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3)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财务要求及证明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或转包。
(6)投标人需承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3日购买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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