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5-2027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保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1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和维保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沈铁保卫﹝2023﹞186号)
3.维保条款:1.中标方负责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按照有关消防设备和系统规定的检查周期、项点落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设备设施隐患问题。2.中标方负责建立相关消防设备设施台账、档案和维保记录,依据现场实际设备状态绘制消防设备设施系统图纸、核对消防报警系统点位状态,打印月度、季度、年度消防维保报告。3.维保过程中对消防检查、检测、维修要留有现场照片并纳入到维保报告中。4.维修后的配件在正常运用和维护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5.中标方要建立维护服务和施工的有关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术措施、安全措施,委保工作制度等。维保人员到现场作业时须保证工具设备安全,中标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6.中标方须派有经验的消防维保技术人员至少4人驻场维保,并持有效建构筑员消防证件上岗。7.维保人员必须经段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在段方备案后方可入场工作方,维保人员到段管辖范围内,必须统一着装并配带胸牌,联系段方人员共同检查现场设备。8.对于纳入到长春车辆段集中管理和共用设备作为主体的消防系统,需长春车辆段配合进行试验和检查检测时,由中标方负责进行试验和检查。按照铁路内部分工应由段方负责的部分,纳入到该维保服务。
4.售后服务及要求:(1)中标方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应立即回应,并组织服务人员在1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故障处理。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时,需给予正式书面解答,全程跟踪处理,确保不影响行车安全,直至问题解决。(2)因中标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后果,均由中标方负责承担;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在维保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长春车辆段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技术规格书
一、维保范围、内容
1.维保范围
|
序号 |
地点 |
项目 |
数量 |
|
1 |
长春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火灾报警系统 |
1套 |
|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
1套 |
||
|
火灾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1套 |
||
|
室外消火栓系统 |
1套 |
||
|
防排烟系统 |
1套 |
||
|
消防供水系统 |
1套 |
||
|
2 |
吉林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火灾报警及红外对射系统 |
1套 |
|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
1套 |
||
|
消防水炮系统 |
1套 |
||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1套 |
||
|
室外消火栓系统 |
1套 |
||
|
消防供水系统 |
1套 |
||
|
防排烟系统 |
1套 |
||
|
3 |
白城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火灾报警及红外对射系统 |
1套 |
|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
1套 |
||
|
消防水炮系统 |
1套 |
||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1套 |
||
|
室外消火栓系统 |
1套 |
||
|
消防供水系统 |
1套 |
||
|
防排烟系统 |
1套 |
||
|
4 |
通化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火灾报警系统 |
1套 |
|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
1套 |
||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1套 |
||
|
室外消火栓系统 |
1套 |
||
|
消防供水系统 |
1套 |
||
|
防排烟系统 |
1套 |
||
|
火灾报警系统 |
1套 |
2.维保内容
(1)消防电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维护、图像火焰探测器系统维护、红外光束探测器系统维护、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维护、消防供电系统维护等。
(2)消防水系统。包括室内外消防栓及消防给水管路系统维护、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及高位水箱、稳压供水系统维护、消防水炮系统维护。
(3)消防防排烟系统设备设施维护。
(4)维护过程中,需对消防系统产生和各类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维护过程中需更换材料一次性采购价在500元以下的,由中标方全部承担费用;需主机厂家到场产生的费用或需委外拆除(恢复)才能修复的故障,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费用。
(5)维保过程中段方需应急演练时,由中标方配合实施并指导。
3.年度检测
中标方需在维保期内对长春车辆段所管辖的建筑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年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维保问题由中标方负责整改。
二、执行的技术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1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和维保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沈铁保卫﹝2023﹞186号)
三、消防维保要求
1.按照消防有关规定,中标方应具备消防维修维保、检测资质并配备有关技术、维修、检测人员。
2.中标方负责建立委托方相关消防设备设施台账、档案和维保记录,依据委托方现场实际设备状态绘制消防设备设施系统图纸、核对消防报警系统点位状态,应使用智慧消防软件在互联网中自动生成和查阅并打印月度、季度、年度消防维保报告。
3.维保过程中对消防检查、检测、维修要留有现场照片并纳入到维保报告中。
4.维保工作应并按照有关消防设备和系统规定检查周期、项点落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设备设施隐患问题。
5.中标方要建立维护服务和施工的有关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术措施、安全措施,维保工作制度等。维保人员到现场作业时须保证工具设备安全,中标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6.中标方需派有经验的消防维保技术人员至少4人驻场维保,并持有效建构筑员消防证件上岗。
7.维保人员必须经段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在段方备案方可入场,维保人员到段管辖范围内,必须统一单位应具备着装并配带胸牌,联系段方人员共同检查现场设备。
8.对于纳入到长春车辆段集中管理和共用设备作为主体的消防系统,需长春车辆段配合进行试验和检查检测时,由中标方负责进行试验和检查。按照铁路内部分工应由段方负责的部分,纳入到该维保服务。
四、资料交接与管理
1.维保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在维保现场存放,便于检查提供,日常由段方维修车间负责管理,需消防使用车间掌握的资料由中标方提供,消防报警和消防水栓的标注名称应以现场便于识别为准,做到资料与主机、存档图纸一致。
2.中标方应使用智慧消防软件在互联网中自动生成和查阅并打印月度、季度、年度消防维保报告,存放在现场便于段和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检查。
3.年度消防检测报告必须交由段方技术管理人员,由段方统一归档。
五、现场管理
1.维保人员进场前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熟悉作业环境、危险源、重点部位及机动工作时间、作业内容、及紧急避险措施等,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双方签订维保安全协议。
2.进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段的各项安全作业要求,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规范作业。
3.中标方要作业人员,进场前提交作业维保维护计划并经单位专管人员确认后方可作业,并随时接受段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检查。
六、其他技术要求
1.中标方入段作业时要遵守长春车辆段安全规定,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中标方100%负责赔付。
2.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修建军,联系电话15843125388。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具备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7号)规定的从业条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企业登记注册查询结果截图。
3.质量保证能力:中标单位驻场工作技术人员须持有效建(构)筑消防员证件上岗,签订合同前提供工作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
4.业绩要求:无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8:00时起至2025年10月15日8:00时(北京时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