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97506.07 元(大写:肆拾玖万柒仟伍佰零陆元零柒分)
5、最高限价:497506.07 元(大写:肆拾玖万柒仟伍佰零陆元零柒分)
6、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需求:包括 耿马检察院未建部分土地平整(长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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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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