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粉末活性炭(槽罐车运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末活性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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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技术参数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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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质粉末活性炭 |
详见 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详见 招标文件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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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煤质粉末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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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最高限价(元) |
127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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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所投木质及煤质粉末活性炭制造商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生产许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生产许可”(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 10 月 10 日9:00 至2025年 10 月 17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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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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