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凤凰山古建筑群保护利用项目-屈原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及开放服务设施项目、设施设备监理。
2.2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境内。
2.3项目概况:凤凰山古建筑群保护利用项目-屈原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及开放服务设施项目、设施设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屈原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新建及改造开放服务设施,设施设备等。
2.4招标范围:凤凰山古建筑群保护利用项目-屈原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及开放服务设施项目、设施设备监理内容包含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监理服务阶段包括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质量要求。
2.8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项目范围内各单体施工工期之和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项目各单体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
(1)项目总监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满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表7-3-1 承诺书”的要求;(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拟派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要求: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岗位证书);②监理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岗位证书)。
(3)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自2025年6月-8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4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7时3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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