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及相关团场。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药剂药械库(师级)、药剂药械库(团级)各1座;维修药剂药械库1座;购置检疫检测仪、EMA分子检测仪(48通道快速检测松材线虫设备)、有害生物诱集器、生物影像记录仪、机动除害处理设备、机动喷雾机、小型焚烧炉、多功能高射程喷雾车、T6无人打药机、全地形车。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5066100100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标段,【标段工程规模】:采购无人打药机23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800400625066100100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标段 | 采购无人打药机23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为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5.投标人在近三年不存在违法或不诚信行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请登录)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6.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请登录)领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0月16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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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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