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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餐具相关用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食堂餐具相关用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0,000.00元

采购包1(食堂餐具相关用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0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03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20112-餐具

食堂餐具相关用品采购

1(批)

负责供应食堂约100万人次用餐餐具,包括304不锈钢厨房用具、食品级密胺材质或304不锈钢碗筷、洗涤用品、一次性餐具等食堂所用相关消耗品。餐具需具备良好的耐磨性与抗冲击性。

1,03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磋商响应供应商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09至2025-10-1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0 13: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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