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递交投标登记资料。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汕尾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沿海,东临揭阳市,同惠来县交界;西连惠州市,与惠东县接壤;北接河源市,和紫金县相连;南濒南海。市区距广州300km,距香港270km,距深圳250km,距汕头170km。
(3)项目规模:汕尾电厂总体规划建设4×600MW+4×10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规划建设的4×600MW等级机组(即2×600MW+2×660MW)已分别于2008年、2011年建成投产;本期工程为二期5、6号机组扩建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在预留的5、6号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
(4)项目计划投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5)服务期:满足工程进度及规范书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部分并以其为准。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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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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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调试及性能试验服务 |
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调试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为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调试和性能试验服务的2个投运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机组容量、服务范围等关键页。
四、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招标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10月09日起-2025年10月17日止;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00起,2025年10月17日16:00止,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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