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广西南宁)储备中心供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5118.77元。
最高限价:955118.77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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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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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广西南宁)储备中心供电工程 |
1 |
项 |
本项目为10kV高压新建工程,用户在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邕武路与南宁市绕城高速交叉东北角用户地块内新建800kVA终端型箱式变电站一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合同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及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等级证书【或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换领了电子证照,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等级证书。】(注:在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2)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响应文件要提供项目经理不存在有在建、已成交(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0月15日18时00分。
2.售价:每本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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