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FYT
2、项目名称:宝丰县中医院购置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700000.00元,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根据宝丰县中医院业务发展需求及诊断质量要求,现需采购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5.2服务地点:宝丰县中医院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5.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
5.6质保期:≥3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除外)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提供完整版查询截图);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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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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