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贵阳市文物保护中心直属文物景区和文物库房安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2025-2026)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贵阳市文物保护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资金来源
2.1项目名称:贵阳市文物保护中心直属文物景区和文物库房安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2025-2026);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文物景区和文物库房安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稳定性,以保障安防系统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拟开展贵阳市文物保护中心直属文物景区和文物库房安防维护保养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4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所包含的内容;
2.5项目预算:采购预算为126000.00元(含税);
2.6项目编号:ZTZ。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5年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文件,格式附后)
3.1.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为为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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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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