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京哈智慧高速基础设施结构感知监测技术服务、路面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相关仪器设备采购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哈智慧高速基础设施结构感知监测技术服务、路面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包含2处边坡监测、7座桥梁结构监测、7座桥梁加强预警及6座桥梁简易感知,需要对高精度静力水准仪等设备进行采购。
2.2采购范围
项目需要监测主梁挠度、结构应变、新旧结构相对位移等参数,需要采购高精度静力水准仪、振弦式应变计等仪器设备。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供货周期
中标后10天内。
2.5供货地点
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可以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商),也可以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如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时,须提供主要仪器设备高精度静力水准仪、振弦式应变计、单轴加速度传感器、高精度位移计、振弦式裂缝计、环境温湿度计、三轴加速度传感器、数字量采集仪、16通道振弦采集仪、24通道振弦采集仪、动态采集仪制造商(生产商)对经销商(代理商)授权书。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1个100万元及以上“桥梁监测仪器设备”相关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请登录)3.1.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响应时,对于联合体的相关要求自动带入)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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