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道路维修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3,136.3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道路维修维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703,136.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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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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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巡护道路维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3,1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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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道路维修维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道路维修维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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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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