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川区中型水闸(筒车桥拦河闸、七里陂拦河闸、丁陂拦河闸、下马山泄洪闸、连城闸、洋坡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单位(含平检)(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抚州市临川区抚河河道堤防维护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抚州市临川区;
2.2 招标规模:本工程建安投资费约7256.7万元,监理费按财政监督预算评审后的施工合同价的0.688%计取,平检费按财政监督预算评审后的施工合同价的0.18%计取。监理费(含平检费)约59.20万元(其中监理费:46.93万元、平检费12.27万元);
2.3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4招标范围:临川区中型水闸(筒车桥拦河闸、七里陂拦河闸、丁陂拦河闸、下马山泄洪闸、连城闸、洋坡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单位(含平检)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其中包括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5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监理人员不少于4名(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拟投入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均须提供连续六个月的(指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程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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