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偃政采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杜甫大道(伊河大桥至洛偃快速通道)断面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98,348.00元
最高限价:2198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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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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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偃师政采磋商(2025)0114号-1 |
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杜甫大道(伊河大桥至洛偃快速通道)断面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
1256040 |
1256040 |
是 |
1256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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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偃师政采磋商(2025)0114号-2 |
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杜甫大道(伊河大桥至洛偃快速通道)断面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标段 |
942308 |
942308 |
是 |
94230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长度1.098公里,现状路面拆除3米回填改造为中央分隔带,新增路缘石2138米,热熔标线3954.05平方米,拆除63cm厚沥青路面3180平方米。中分带绿化种植:上石楠树+乌桕分段种植,各约100米,3米一株;红叶石楠+金森女贞组合种植,共计3180平方米;结缕草+紫花苜蓿分段种植,各约100米,共计1114平方米;造型松2株,景石2块。同时,对两侧绿化进行补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杜甫大道(伊河大桥至洛偃快速通道)断面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项目内容为绿化种植;
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杜甫大道(伊河大桥至洛偃快速通道)断面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标段:项目内容为公路改造施工;
(3)工期:30日历天/标段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8)第一标段苗木成活率:96%及以上;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第二标段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第一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①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或者建安B);
且承诺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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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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