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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测实训基地概念性方案编制等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测实训基地概念性方案编制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30000      

最高限价(元):323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30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测实训基地概念性方案编制等服务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选址暨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概念性方案》并经采购人项目审查验收会议通过。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之规定,本项目属于大型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之规定,以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第三章“承担业务范围”之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以及第十二条“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之规定,供应商还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且资质证书的单位与供应商注册名称一致。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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