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测实训基地概念性方案编制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30000
最高限价(元):323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30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测实训基地概念性方案编制等服务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选址暨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概念性方案》并经采购人项目审查验收会议通过。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之规定,本项目属于大型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之规定,以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第三章“承担业务范围”之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以及第十二条“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之规定,供应商还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且资质证书的单位与供应商注册名称一致。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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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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