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叶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孙岗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5年叶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六农办【2025】21号”
1.4 招标人: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人民政府、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1.6 (请登录)
1.7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叶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孙岗乡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04001001195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341504001001195001
2.5 建设地点:孙岗乡石龙河村、棠店村
2.6 建设规模:2025年叶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孙岗乡位于孙岗乡石龙河村、棠店村,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新建过路涵、新建提水站、新建沟渠、塘坝清淤、新建道路、新建泵房等工程,建设规模约0.66万亩;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958545.40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2025年叶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孙岗乡位于孙岗乡石龙河村、棠店村,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新建过路涵、新建提水站、新建沟渠、塘坝清淤、新建道路、新建泵房等工程,建设规模约0.66万亩;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类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项目。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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