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泾县青弋画廊美丽公路(G205、S206、S217泾县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JX-G)已根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JX-
2.2 项目名称:泾县青弋画廊美丽公路(G205、S206、S217泾县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3 工程地点:宣城市泾县
2.4 招标人: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5 工程概况:泾县青弋画廊美丽公路(G205、S206、S217泾县段)建设工程项目全长约43.298公里,途经泾川镇、昌桥乡、琴溪镇、丁家桥镇、云岭镇,终于云岭镇云岭村(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北侧)。主要招标内容:编制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施工图批复所需要完成的所有相关工作),并提供后续服务等。
2.6 招标类别:工程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270万元。
2.9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设计成果文件(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规划)编制等内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正式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等专业职称,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4.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4.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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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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