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化蓝星清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中化蓝星清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勤班车承运服务
项目编号:0747
采购范围:为解决员工上下班出行困难,拟租赁通勤班车,运行路线为北京市顺义区至丰台区的往返。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化蓝星清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受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及蓝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同时为中化蓝星清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及蓝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通勤班车租赁服务,成交后由上述3家单位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据实结算。本项目拟采购的服务主要包含:拟租赁班车2辆,其中核载人数不少于50人1辆,核载人数不少于30人1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至丰台区的往返通勤班车,早晚班两个路线各一次往返;
线路一(30座车):
始发站:顺义城区15号地铁顺义站,终点站:丰台创新中心,途径梅沟营站(日升建材城附近)、公路局站、社教中心站、东大桥站。
线路二(50座车):
始发站:中化蓝星清洗顺义园区,终点站:丰台创新中心,途径蓝星花园。
服务期:全年预计租车12个月,开放式合同,可能会提前终止,租赁公司需提供总价及包月单价。线路途经站点在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调整,供应商须配合相关需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无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5项班车承运服务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服务范围页
合同签章页
签订时间页
其他: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4 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至少具有5辆自有客运车辆(核载人数不少于30人三辆,核载人数不少于50人两辆),每辆自有客运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供应商从自有车辆中选择两辆车作为本项目的服务车辆(核载人数不少于30人一辆,核载人数不少于50人一辆),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需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检验合格证、车辆投保保单、道路运输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至少2名驾驶员资料,驾驶员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需提供每名驾驶员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A1驾驶员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承运司机安全服务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6.(6)其他证明资料1)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供应商5辆自有客运车辆信息(核载人数不少于30人三辆,核载人数不少于50人两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信息,要求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需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检验合格证、车辆投保保单、道路运输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服务于本项目的至少2名驾驶员资料,驾驶员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需同时提供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A1驾驶员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扫描件;
4)承诺函,详见第六章6.(6)其他证明资料1)。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应在2025年10月13日17:00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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