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YM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27945.43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4.1本次设计洛阳市老城区五贤街,西起定鼎大道,东至承福门大街,长度890m。拟对本路段现状车行道和人行道提升改造;新建覆盖中州渠箱涵、弱电管线、太阳能路灯、强电过路管线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箱涵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内容包含道路、强弱电等专业的测绘及设计工作。
4.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3服务地点:洛阳市老城区。
4.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4.5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4.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7合同履行期限:同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4.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九、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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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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