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铁一物〔2023〕770号),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做为招标人对 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仓储基地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所需 电线电缆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安江西路,靠近北疆铁路主干线、312国道、连霍铁路主干线高速(G30),用地面积:213997.23m2。一期投资2.1亿元,主要建设46166.18平方米电商仓储库、智能化仓储库、冷藏库、冷冻库、辅助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
2.2招标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招标物资清单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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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转账或银行保函)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1 |
电线电缆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DXDL-01 |
米 |
11414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2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能满足我方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度、2024年度)至少一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注:需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月度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以来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型式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以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铁路、市政、民航、公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且产品没有不良反映。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在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铁一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出具的投标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报价单、报价分析表、资质证书及需要加盖公章的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8.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18时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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