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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0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HZJZX招[2025]009号),已由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乡行审发〔2024〕2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部分上级资金,其余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乡宁县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一)生态护岸工程:鄂河干流0.971km;支流下善河0.126km;支流冯家沟2.906km;支流龙门河0.016km;(二)生态蓄水工程:①鄂河干流生态拦水坎31座(坎高0.5m),跌水坝1座,液压坝1座;②支流下善河生态拦水坎4座(坎高0.5m);③支流冷泉河生态拦水坎3座(坎高0.5m);④支流冯家沟生态拦水坎2座(坎高0.5m),维修漫水桥1处;⑤支流龙门河生态拦水坎3座(坎高0.5m),跌水坝1座;(三)生态绿化工程:铺装面积3974.21m²,主要集中在鄂河干流;绿化工程总面积377969.79m²,其中鄂河干流绿化面积371133.29m²,下善河支流绿化面积1316m²,冷泉河支流绿化面积556m²,冯家沟支流绿化面积4764.50m²,龙门河支流绿化面积200m²(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2.3建设地址:乡宁县昌宁镇、管头镇
2.4项目总投资:9102.52万元
2.5监理服务期限:36个月(1080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24个月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监理技术规范、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含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的不少于1名。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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