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 项目编号: NXHY-CG******** 项目名称: ###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三河镇团庄村巷道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6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三河镇团庄村巷道硬化项目 ###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1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节能环保政策: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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