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绿春县半坡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绿春县半坡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一期)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境内,工程项目起点大黑山镇大半公路起点绿橡桥,与G219平交,起点桩号为K0+000。沿老路改建,经梁山村、新安村、K16+000处下穿勐绿高速,项目止点K34+100位于戈兰村,总体为改扩建工程,采用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本次需采购混凝土约23963立方米,为第一次招标采购,第四次挂网。
3.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附表1: 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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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混 |
C20 |
HNT-01 |
m³ |
18196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经本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2023、2024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工商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提供2023年至开标日的有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1份(C20、C25)。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近三年)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1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①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没有与骗取 合同 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6.代理商和生产厂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如发生该情况则代理商投标无效。 7.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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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 |
C25 |
m³ |
5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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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 |
C30 |
m³ |
4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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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
混凝土 |
m³ |
23963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17时00 分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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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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