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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法院164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0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须提供2022、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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