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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邮政业务学习》印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邮政业务学习》印制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沈阳市分公司2025年采购《邮政业务学习》印制项目。

四、采购内容:《邮政业务学习》为周报,每周三出版,八开八版,全年52期,每周一期。每期需印制报纸约2.5万份,打印地址名签约1.5万个,封装邮寄报纸约2万份。合订本全年共印制6000册。使用范围:市分公司。项目采购预算36万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将总预算36万元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供应商须有印刷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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