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农村配水管网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采购内容:商品混凝土。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开始提供。
6.供货周期:2025年10月至工程结束。
7.交货地点:(请登录)。
8.质保期: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执行。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1.2供应商应具备双120型及以上混凝土生产线,按照《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国家标准7.5.4规定,为了确保混凝土质量与进度,本次参与供应商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须与采购人工地所在地址的距离控制在35km以内,为便于审核,供应商应提供准确的搅拌站定位地址。
2.供货业绩: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水利工程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计算。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国家税务总局(https://www.chinatax.gov.cn/)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ca/20151124000001.htm)-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注:网页查询如遇网址或者查询菜单、功能等有调整或变化,上述网页证明材料以调整或变化后的现行有效的查询证明材料为准。)
4.2供应商须自行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企业无不良履约记录。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其企业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询比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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