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泛光照明系统更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74480元(国库资金:117448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17448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泛光照明系统更新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174480.00
简要规则描述:对华山路639、643号1幢(主楼,历史保护建筑)、3幢(花花艺术商店)、11幢(马兰花剧场)建筑外立面和屋顶进行泛光照明系统更新,以及草坪、部分景观绿化增设景观照明。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等工作内容,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完成工程前期手续,以及设备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与验收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含检测费用)、管理、清洁、成品保护、备案、培训、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周期45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设计资质要求: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乙级或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施工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施工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2)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总负责人应当为施工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应在两个或以下。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本工程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8.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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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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