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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0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51.5

最高限价(万元):241.6

采购需求:采购Q开关Nd:YAG激光治疗仪1套(不接受进口)、电子注射器控制助推装置1台(不接受进口)、短波理疗仪1台(不接受进口)、红蓝黄光治疗仪1台(不接受进口)、肌肤影像分析仪1台(不接受进口)、皮肤影像处理系统1套(不接受进口)、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不接受进口)、射频治疗仪1台(不接受进口),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及简要技术参数详见上传招标公告附件1。;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大理州人民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1)大理州人民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09 06:00至2025-10-1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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