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捌拾贰元壹角捌分(¥3967882.18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捌拾贰元壹角捌分(¥3967882.18元)
6.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苏州吴中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浦庄大道东、长安路南智能制造高标准厂房翻扩建项目拆除工程北区;
(2)服务地点:吴中区;
(3)工期:60日历天(计划工期:2025年11月03日~2026年01月01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项目经理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截止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1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