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保温板第七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保温板第七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概况: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东升隧道,隧道位于伊春青山村西北方向1.1km。设计标准为分离式隧道,分左右两幅,间距28.07m~43.71m,左幅桩号为ZK139+975~ZK141+473,长度1498m;右幅桩号YK139+971~YK141+506,长度1535m。
2.4采购内容和范围:保温板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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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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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硬质聚氨酯保温板 |
1200mm*600mm*70mm |
10000 |
㎡ |
130 |
1,300,000 |
| (请登录) | ||||||
2.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请登录)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一合同包同时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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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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