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第三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通信保障项目,本项目为包干项目,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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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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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通信保障项目 |
1 |
项 |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安装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改造并安装验收合格。
(4)★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
(5)★故障响应时限:从接到采购人故障申告起【30】分钟内将故障修复完成。
(6)★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六类网线】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响应产品【六类网线】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至响应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9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的一支施工队伍,施工队伍不少于4名施工人员,施工队伍中至少有2名持有应急管理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自2025年7月18日起至今取得电工作业从业人员证书的人员,可无需具备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被列入司法拍卖尚未被移出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21)被列入严重违法尚未被移出的,且严重违法行为符合上述20条情形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20)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本项目不涉及。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本项目不涉及。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09日12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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