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5年度时光街站等九座车站公共区普通照明LED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5年度时光街站等九座车站公共区普通照明LED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平安大街站、博物院站、体育场站、谈固站、白佛站、洨河大道站公共区采用了荧光灯灯具。本项目需对以上9个站公共区(含站厅公共区、站台公共区、出入口通道、出入口顶棚、公共区卫生间、疏散通道等)普通照明灯具进行升级改造。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包含原有荧光灯具的拆卸、收集、运输、贮存,及废旧灯管的处理(处理流程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LED灯具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内容,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计划2025年11月1日-2027年11月30日,招标人有权依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对暂定工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要求。
2.7质保期
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24个月(从验收完成次日起开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1.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60 万元人民币的所投品牌LED灯具供货或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一家投标。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9日09:00至2025年10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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