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部西外环路至太行路南侧管道施工限价劳务协作比选 。
1.2 采购人: 山西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部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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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采购项目 |
施工内容 |
最高含税限价(元) |
税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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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部西外环路至太行路南侧管道施工限价劳务协作比选 |
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污水褥垫层3:7灰土垫层 |
16,670.6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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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污水褥垫层6%水稳碎石 |
20,004.8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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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部西外环路至太行路南侧管道施工限价劳务协作比选 |
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污水混凝土基础管道平基础C15 |
10,028.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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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污水混凝土管(污水)钢筋混凝土Ⅱ级Φ500 |
20,609.7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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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污水混凝土管(污水)钢筋混凝土Ⅱ级Φ600 |
43,916.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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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雨水褥垫层3:7灰土垫层 |
40,504.4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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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雨水褥垫层6%水稳碎石 |
48,605.2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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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部西外环路至太行路南侧管道施工限价劳务协作比选 |
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雨水混凝土基础管道平基础C15 |
103,986.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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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雨水混凝土管(雨水)钢筋混凝土Ⅱ级Φ1000 |
38,150.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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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雨水混凝土管(雨水)钢筋混凝土Ⅱ级Φ1200 |
66,609.9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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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雨水混凝土管(雨水)钢筋混凝土Ⅱ级Φ1500 |
110,823.57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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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部西外环路至太行路南侧管道施工限价劳务协作比选 |
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污水混凝土管(污水)管座基础C15 |
22,003.1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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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污水混凝土管(污水)管座基础C15 |
44,639.4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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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雨水混凝土管(雨水)管座基础C15 |
52,320.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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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雨水混凝土管(雨水)管座基础C15 |
94,929.4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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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主干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新建街)改造工程(新建街--西外环路至太行路)主路雨水混凝土管(雨水)管座基础C15 |
167,397.84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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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01198.31 |
2.2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服务,具体服务日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3 施工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 。
2.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项目部要求 。
2.5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路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全员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2.6 本项目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价以含税总价为准。
3.工程协作单位资格要求
3.1工程协作单位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工程协作单位应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协作库内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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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包 |
专业类别 |
防护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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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要求 |
1、施工负责人1名。2、技术负责人1名。3、安全负责人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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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设备及工器具最低要求 |
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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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和资格最低要求 |
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
注:主要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近一个月内工程协作单位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以下载时间为准);主要人员不得兼任不同建设项目的现场负责人。
(2)信誉要求:工程协作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程协作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2 年 9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工程协作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工程协作单位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工程协作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本年度,已在该建设项目累计承接50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已签订结清协议的除外);
(5)本年度,已在山西路桥集团范围内累计承接100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已签订结清协议的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工程协作单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工程协作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情节严重的扣除响应保证金并列入路桥集团黑名单,处罚期三年;工程协作单位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或存在公告3.2款所列情形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项目每个工程协作单位最多可对(1)个标包响应;每个工程协作单位最多允许成为 1 个标包的成交单位。当同一工程协作单位同时成为超过上述规定标包个数的候选人时,将按照标包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若有两个或以上标包最高限价相同,则在前述优先级的基础上按照标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并自动放弃其他标包的候选成交资格。
3.5 响应保证金金额: 1.8023 万元。(最多不超过80万元)
(1)响应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
(2)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3)缴纳流程:工程协作单位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备注要求:汇款时必须在附言栏注明项目的“采购方案编号”。(注:此处采购方案编号由采购人发布比选公告前填写)
3.6 资金监管账户要求:
本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作单位须提供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本项目工程款的收支,并接受采购人(项目部)对该账户资金的监管。监管账户须满足:
(1)开户行应为国有商业银行账户,原则上应为工、农、中、建、邮五大行账户;
(2)账户唯一且固定:该账户为本项目工程款收支的唯一账户,在整个项目期间不得变更;
(3)账户隔离:同一项目部(即同一采购人),只能提供一个监管账户;不同项目部(即不同一采购人),须提供不同的监管账户。
工程协作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在承诺函中承诺:按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账户并按要求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在收到预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即履约保证金缴纳阶段),须提供准确账户信息。监管账户一经确定,在整个项目期间不得变更。
工程协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监管账户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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