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学林路-岱河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碎石、水稳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学林路-岱河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碎石、水稳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学林路-岱河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碎石、水稳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10-0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拨款

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学林路-岱河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已完成施工准备工作。本项目碎石、水稳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碎石、水稳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护城路位于合肥市新站高新区,起点为现状学林路,终点为规划岱河路,南北走向,全长约1.51km,由北向南依次与学林路、育德路、关井路、相西河路、岱河路相交。道路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断面路幅分配为3.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5m机非分隔带+15m机动车道+3m中央分隔带 +15m机动车道+2.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52米。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绿化工程、电排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工程(预埋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请登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碎石、水稳SSSW-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地材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碎石年产量不低于 5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带近期地材质检报告。

(4)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近连续两年(2022-2024 年)财务相关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按净利润考核),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4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①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须提供 2022 年-2024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

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且在单个项目连续供应数量不小于 10000 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 人 自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之 日 起 前 1 年 不 得 存 在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范围内。⑤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贸易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需求的储存能力且需对存储材料有质量保护措施,不得露天存放、场地需硬化,当遇恶劣天气、道路因素、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时,投标人应立即从存料场地倒运材料到我方拌和站以保障供应(倒运及储存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对储存场地的材料质量、数量以及转运措施进行进行监管;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