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基础设施配套附属项目二期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新准经发〔2025〕67号),建设单位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基础设施配套附属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基础设施配套附属项目二期
2.1.2标段名称: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基础设施配套附属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2.1.3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1.4建设规模:该项目道路栽植提升改造共5条道路,道路总长度约4951米,栽植面积77965.88平方米。即昌平路道路长度约1007米,栽植总面积约12843.07平方米;照壁山路 (S228-北庭路)道路长度约1580米,栽植总面积约36388.35平方米;白杨路(目前完成段)道路长度约1679米,道路分车带补植面积约5730.86平方米,海棠路(昌平路-照壁山路)道路长度约345米,栽植总面积约13993.55平方米;北庭路(昌平路一照壁山路)道路长度约340米,总栽植面积约9010.05平方米。配套栽植工程、灌溉工程等。
2.1.5总投资额:2428.42万元,本级财政资金。
2.1.6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总工期210天(日历日);其中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种植土换填,灌溉管网布设及乔木种植;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周期为10天(日历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2.1.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1.8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指导竣工图编制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2.2施工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包结算、包质保期内的维修等。
2.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运行、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5年10月5日10:30-2025年10月27日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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