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三亚基地无线网络及监控安装项目
3.项目内容及需求:选定1家成交供应商,项目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4.采购类型:服务
5.最高限价:人民币38159.5元(包含税费)。
6.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
7.服务地点: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裕民路2号
8.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5.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合格代理商,同一品牌制造商参加比选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比选,若制造商同时与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一标的比选的,参与比选的代理商、经销商均作响应无效处理。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采购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8.最近3年至少5个同类业绩证明。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比选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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