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扬贤路东、扬泰路北地块(DK20240242)土壤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伍万玖仟叁佰元整(小写:559300.00元)
采购需求:
按要求完成苏州工业园区扬贤路东、扬泰路北地块(DK20240242)土壤修复并通过效果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治理总工期为35个自然日(具体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具备验收条件时止)(详细进度见采购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须具有污染土壤修复及深化设计能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响应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响应单位须具有有经验的项目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且在有效期内,且在项目执行期间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响应单位具有就本项目取得的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的合作的处置协议(协议格式自拟),加盖双方企业公章;并须提供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水泥窑技改项目的环评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生产线日生产能力证明和本项目日处理污染土壤能力的盖章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