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环保设施对外开放项目精装工程,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
2.2建筑规模:综合楼大厅620平方米、主厂房0m层大厅325平方米、14m层展厅17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85平方米(不包含卫生间、电梯、楼梯),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90日,其中:60日内完成基础装修的验收。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墙体及原装修层拆除、垃圾清运、卫生清洁等工作,包括效果方案优化及二次深化,验收、移交及工程质量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暗示的风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324601.4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叁拾贰万肆仟陆佰零壹元肆角整。(含601985.93元暂列金、1709375.93元暂估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总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文化建设或布展(陈列)、展厅馆类装修或展陈项目。(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包的,则以业绩中的牵头单位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支付宝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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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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