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枇杷沟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枇杷沟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泸江发改投〔2025〕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阳区北城街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拆除老旧民用建筑约10.15万平米。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对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构筑物进行拆除,详见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问题回复等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01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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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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