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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城乡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
日期:2025-10-0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城乡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5〕1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及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枝江港化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请登录)

2.项目概况和规模:(一)新建供水主管网60.20km,其中DN50供水管1.00km,DN63供水管1.90km,DN90供水管0.50km,DN110供水管3.20km,DN160供水管3.20km,DN200供水管17.90km,DN250供水管2.50km,DN315供水管10.00km,DN400供水管20.00km。

(二)新建村级供水管网431.13km,管径为DN50,其中安福寺镇249.22km、仙女镇78.47km、董市镇103.45km。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勘察部分:对项目范围进行现场勘察、地形测量、管线勘探。

(2)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4.本项目总工期要求:建设期24个月(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5.质量标准:

(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的规范标准;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施工图纸的审查;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7.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16653.65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勘察方)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均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施工资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按申请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3.5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要求:

(1)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联合体牵头方成员,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并按申请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2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7申请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包含联合体成员)或其分公司。

3.8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申请。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申请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申请人在制作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申请人的中标资格,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当参与本项目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与投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01日至2025年10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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